彭總警長:巡邏芭地 持槍不明人士是軍警

(關丹6日訊)彭亨州總警長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指出,昨日早上持槍穿軍裝到勞勿雙溪吉駐守芭場的身份不明人士,實為警員與軍人。
他今天在記者會上受詢時說,有媒體指一批身份不明的人士,包括10名身穿軍服持有槍械的人士,其實是受指示派隊前往執行任務的警方與軍人。
稱根據程序行事
“彭亨警察總部和勞勿警區的警方人員連同軍人等執法人員約40人在現場維持秩序,以確保沒有人在未持有準證的情況下進入榴槤園。”
他說,執法者在執法公務中持槍只是根據程序行事,他強調,軍警不會以槍械對著平民,一切都會依照守則。
他指出,上訴庭於同日發出暫緩令,允許農民自由進出榴槤園之後,警方也遵守庭令辦事。
他說,警方仍會繼續巡邏芭地,發揮維護安寧,避免事故發生的角色。
根據上訴庭於昨日批準的暫緩令,執法人員須暫停一切執法或驅趕行動,農民可自由進出芭地,直至下一個上庭日期。

彭總警長遭冒名 發逮捕令恐嚇受害者
詐騙集團在太歲頭上動土,這回冒用彭亨州總警長的名義和簽名,用WhatsApp平台發出逮捕令恐嚇受害者乖乖合作,否則捉人兼凍結銀行戶頭。
彭亨州總警長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披露,他在周一(4日)下午3時接到一則通過WhatsApp發送的簡訊,內容是一張大馬皇家警察發出的“逮捕令”,但是公函實際並非由警方發出,而他更未在函件上簽署。
阿都加里爾指出,發送信息者向他求證,信函自稱代表警方,手持當事人涉及販毒及洗黑錢,款額高達22萬8000令吉的案件逮捕令,實際是詐騙集團偽造的信函。
“對方展示的信件內容說,如果當事人不在2小時內給予警方配合,銀行戶頭的資金將被凍結2年6個月,並且扣留45天,而信中下方也附上彭總警長的簽名。“
他今日在彭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強調不曾簽署信函,而且有理由懷疑這種手法出自澳門騙局慣用的詐騙伎倆,企圖以警方的名義騙取公眾信任。
只有法庭可發逮捕令
他提醒公眾,逮捕令是由法庭所發出,而不是警方,信函使用的格式卻與一般報案內容雷同,且還有警隊的徽章和抬頭。
“這不是逮捕令的格式。
“同時,警方若逮捕某人,是會直接上門展示逮捕令,要求當事人自首或自行前往警局,不會通過手機訊息或致電給當事人。”
他補充,當警方展示逮捕令後,民眾有權要求警員展示證件。
他續稱,所幸收到信息的當事人向他求證,才未有上當。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416條文(冒充欺騙)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