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強制申報財產通知書 羅斯瑪撤銷上訴

(布城23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撤回強制要她在一宗洗黑錢案中,申報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財產通知書,所提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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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表律師拿督古馬拉德蘭今日要求撤銷上訴,因為辯方已在今年7月20日入稟中止上訴通知。副檢察司拿督杜蘇基則不反對上述要求。

由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拿督卡馬丁和拿督扎巴麗雅所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決定撤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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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馬拉德蘭披露,羅斯瑪已在今年7月8日按財產申報通知書的要求行事,所以,上訴僅剩學術意義。辯方也將在本周五,在高庭撤回暫緩申報財產的申請。

控方在去年11月1日向羅斯瑪發出申報財產通知書。羅斯瑪隨後申請撤銷上述通知書,惟在今年5月24日遭高庭駁回。

通知書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9(1)(a)條文,強制要羅斯瑪申報她在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的所有財產。若她沒遵守此通知書的要求,可被判罰款最高300萬令吉、坐牢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

67歲的羅斯瑪共面對12項總額709萬7750令吉的洗黑錢罪控,及5項沒向內陸稅收局申報其收入的指控,惟她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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