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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9日訊)馬來西亞產業和設施管理人協會(MIPFM)、大馬皇家特許測量師公會(RISM)和大馬私人界產業顧問、經紀、產業管理人與估價師協會(PEPS)三大組織聯合發表文告指出,目前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允許公寓管理層可制定條例,強制外籍租戶進行冠病檢測,才能進入公寓範圍。
文告指出,除非國家安全理事會或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對此發出官方指示及公布標準作業程序,否則高樓管理層不能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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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僅代表產業及設施管理層,認為目前並沒有法律允許管理層採取這樣的行動,因為強烈建議我們的會員,以及所有產業管理層、聯合機構管理層及管理公司不要這麼做。”
這份文告是由MIPFM會長阿茲曼、RISM副主席阿茲亞及PEPS主席Michael Kong聯合發出。
較早前,國防部高級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指出,公寓(Apartment)和共管式公寓(Condominium)管理層可以制定條例保護住戶的安全,包括指示外籍租戶進行冠病檢測,否則不能進入公寓範圍。
他在新聞發布會上受詢及一些共管式公寓管理層要求外籍租戶進行冠病檢測否則禁止入內一事回應說,雖然國安會沒有制定這項指示,但是管理層可以自行決定及制定保護住戶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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