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威如:廟會辦到虧錢 專業公司令人費解

(檳城12日訊)檳州各姓氏宗祠聯委會主席張威如說,新春廟會過往多年由宗聯委及青聯委承辦時,非但不曾出現赤字反而還有盈餘撥做慈善用途及資助其他文化活動,州政府今年首度讓所謂專業的私人活動策劃公司籌辦廟會,就鬧出入不敷出的問題,讓人費解。

張威如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2016年新春廟會主席黃偉益及其團隊不能以經濟不好、贊助不足、消費稅負擔、活動內容多為廟會帳目超支的藉口,在做活動預算案時,就必須把這些因素考慮其中,如果發現資金不足,就應該縮小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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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黃偉益指宗聯委應用2015年廟會的餘款自行填補州政府的在2016年廟會的撥款差額,張威如回應說,黃偉益之前在與宗聯委前任主席葉謀通籌辦2015年廟會時,已認同把這筆餘款作為供全檳文化團體申請的文化基金,怎麼可以改變用途?

他解釋,這筆款項是個是供州內的文化團體申請,用作購買道具、服裝、聘請舞蹈教練等相關用途。受惠單位包括宏冠體育會,用以購買舞獅道具。

張威如也說,2015年廟會的餘款實為15萬令吉。黃偉益去年3月在廟會慰勞宴上宣布,2016年的廟會由宗聯委主辦,宗聯委因此邀請中國師傅製作巨型花燈,費用為10萬令吉。

“詎料,2016年廟會主辦權之後卻改為州政府,黃偉益也拒絕為10萬令吉燈籠買單,宗聯委最終在逼於無奈下,惟有從2015年廟會的約15萬令吉餘款中挪出10萬令吉繳付燈籠製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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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麼算來,黃偉益承諾了卻又還拖欠宗聯委的款項,不僅是日前說的7萬令吉,加總上述10萬令吉燈籠製作費,理應是17萬令吉。黃偉益昨日在記者會上說,2015年廟會餘款戶頭還有逾5萬令吉;但張威如澄清說,戶頭目前其實只有約2萬9000令吉。

“該戶頭在2015年廟會結帳之後原本是有約15萬令吉,充作文化基金,之後扣除10萬令吉燈籠費,及撥款給申請撥款的文化團體後,目前餘款實為約2萬9000令吉。”

另外,張威如也不滿為何黃偉益優先繳付私人活動策劃公司及其他單位的費用,卻拖欠宗聯委的撥款。

主辦權交州政府決定論

張威如斥實在過分

針對黃偉益昨天在記者會上說“明年廟會主辦權交由州政府決定”的言論,張威如直斥這番言論“實在太過分了!”。

“廟會原本就是由宗聯委及青聯委發起及主辦的,原本屬於自己的東西現在還要由他人做主,道理何在?州政府現在是要反賓為主,上演‘劉備借荊州,有借無還’的戲碼嗎?”

他也說,廟會是源自民間的活動,應以民俗傳統為活動主軸,宗聯委及青聯委多年來也都努力在不乖離主軸的前提下,增添創意元素及新亮點,吸引人潮;但今年該由私人活動策劃公司後,卻變得商業味過濃,與廟會應有的文化性質不相符。新春廟會1999年開始舉辦,起初每兩年舉辦一次,直至2009年起,才改為每年舉辦,過往都是由宗聯委主催及青聯委主辦;到了2015年,活動改由州政府主催,宗聯委主辦;到了2016年,再改為州政府主辦,宗聯委協辦。張威如透露,檳州首席部長政治秘書黃漢偉已於上週日主動聯繫他,表示願意充當此風波的協調人。黃漢偉已於昨天與他、宗聯委前任主席葉謀通、署理主席拿督楊清輝及執行秘書郭素岑。

“我感受到黃漢偉是一個明事理的人,是有誠意協助處理這場風波,我們已把兩大立場,即(一)拿回廟會主辦權,及(二)追回黃偉益承諾撥給宗聯委的款項,清楚地傳達給黃漢偉,對方也答應在本月底給外界一個交代。”

黃漢偉說,他曾擔任2009年至2013年的新春廟會大會主席,對該活動有情感,不願看到已晉升為檳州品牌性年度盛事的新春廟會因眼前的這場糾紛而毀於一旦。他會深入聆聽宗聯委的心聲,再把宗聯委的想法及訴求反映給州政府,希望能為風波找到圓滿落幕的出口。這是他個人自發性的舉動,並非來自首長的指示。

駱汶煥:主辦權交宗聯委處理

檳州各姓氏宗祠青年團聯委會主席駱汶煥說,他尊重宗聯委領袖近期在新春廟會課題上做的任何決定及對外的發言內容,但不解為何事件會演變成至目前情況,實不願看到問題繼續延燒。

被詢及宗聯委立場強硬地要從州政府手中拿回廟會主辦權,青聯委又持什麼立場,駱汶煥回應說,主辦權事宜就交由宗聯委去處理,待有進一步決定,青聯委將再看要如何反應或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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