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弒母棄糞坑 青年控謀殺可判死

(檳城4日訊)轟動全國的浮羅雙溪布隆村疑討錢不遂殺母案的29歲嫌犯,今早在浮羅法庭被控謀殺罪,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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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莫哈末菲道斯於今年9月19日傍晚6時半至晚上8時,在浮羅雙溪布隆MK D門牌191號,謀殺63歲法麗達。

被告今早被帶上庭時神情淡定,他是在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下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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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有血送院檢驗

被告律師艾門安東尼何敏以被告左眼有血,請求推事允許將被告送院檢驗,此建議也獲副檢察司拉依斯英蘭認同,並指將申請此案移交檳城高庭審訊。推事諾法德麗娜宣佈案件展至11月8日過堂。

根據警方早前調查,被告疑討錢不果,發狂痛打63歲母親法麗達,還以菜刀砍傷母親頸部,過后再補砍一刀,導致母親死亡。

他事後非但沒自首,還將母親屍體丟棄屋後屎坑。

6天後,死者屍體才於9月24日下午3時許被女婿尋獲,警方從1.5米深的糞池撈起已生蛀蟲的屍體。被告隔日在浮羅山背衛生局旁的扁擔飯店吃早餐時被警方逮捕。

死者法麗達育有5名孩子,她與幼子即被告及女兒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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