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22日讯)46岁男子涉嫌于上周致伤一名拿督,导致后者右手骨折,今天被控上北海法庭,被告否认有罪,案展6月12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M.杜莱(合约员工)今年4月13日下午4时25分,在北海新路一家饮食中心,严重致伤一名43岁男子R.斯里达兰。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若罪成,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诺阿米拉建议法庭,让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不得骚扰受害者和证人,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M.普文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合约员工,也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需要养育妻子及两个孩子,希望能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推事艾妮阿迪拉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
据“Malaysia Gazette”此前报导,警方共逮捕3名男子,以助查一宗承包商被袭击的案件。受害者与主要嫌犯在一场活动中发生误会,嫌犯事后偕两名友人袭击受害者,导致后者右手骨折、脸部和嘴部也受伤。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