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建酒店須經200申請程序 敦馬斥政府繁文縟節多
(賽城17日訊)首相敦馬哈迪數落大馬政府的繁文縟節,他也舉例說明,要興建一間酒店,甚至要經200個申請程序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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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大馬高科技工業政府集團(MIGHT)和業者進行交流時說,商家若要取得賣酒准証,政府機構還要查詢賣酒的對象,程序繁多及耗時。
他提到,有很多外國人都搞不清楚批准程序,就以浮羅交怡而言,要做任何事,都要至少四個層次機構批准,即聯邦政府、州政府、浮羅交怡發展機構(LADA)和縣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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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認同,政府效率較私人界緩慢的說法,很多計劃都要經繁雜的官僚程序才會完成。
有鑑於此,他承諾政府將加速處理程序,減少繁文縟節,民眾只需向二三個機構提呈申請,就可快速取得批准,同時,也通過電子配備來提高相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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