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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增隔間當外勞宿舍 屋主涉違章或被控

(巴生8日訊)巴生一帶的屋主們請註意,若涉違章裝修、增隔間充作員工宿舍和建築物加建,有可能會因觸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和1974年道路、渠道及建築法令,隨時面對被地方政府罰款和遭提控上法庭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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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市議員嚴玉梅披露,巴生市議會今年首7個月,便對這些違章建築發出451張警告信和120張罰單,並對17間單位展開調查,準備將業主提控上庭,同時也會對8間單位展開執法行動。

須申請規劃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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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此舉,是希望通過執法和教育,讓市民了解裝修或翻修屋子、店面及工廠時,一定要向地方政府提呈圖測,申請規劃準證(KM)的重要性。也希望通過加強執法工作,避免人數過於擁堵的外勞宿舍,一旦在發生火患等突發意外時,有足夠逃生空間。

嚴玉梅指出,在巴生區一些充作外勞宿舍的違章建築,內部有太多隔間,不但廚房不合格及環境衛生骯髒,而且也沒逃生梯,令住戶暴露在意外風險中。

她表明,凡涉及到包括住家、商店和工廠等建築物外部與內部增隔間等裝修,屋主一定要尋求繪測師畫圖測,並向地方政府申請規劃準證。

她說,只要業主申請符合資格的規劃準證,地方政府可接受把店屋改為宿舍。一些市民對裝修事宜不甚理解,以為在屋內裝修或增隔間不必獲市議會批準,但市議會有責任監督所有建築結構,確保居住空間沒有超過既定標準,讓住戶獲安全保障的居住環境。

她舉例說,一旦發生火患等突發事故,萬一屋內建築結構有所更動,當局在沒掌握最新建築圖測下,很可能錯失救人的黃金時機。

“市議會是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條文管制和整頓員工宿舍事項,即每800至850立方米,居住人數不可超過8人的規定執法。若單位內住的人口過多,引發危害或損害健康問題,市議會可援引上述法令對付業主。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任何建築裝修都需符合當局規定的指南,否則將抵觸1974年道路、渠道及建築法令第70(1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25萬令吉,或業主需拆除有關違章建築。

巴生今年7違例裝修個案

嚴玉梅提到,巴生市議會今年已把7宗違例裝修個案提控上庭,其中3宗已下判,一宗法官宣判業主在沒獲批準下擴建,違反了4項條例共罰款2萬8000令吉。一旦業主無法繳還罰款,需以監禁2至3個月作為取代。

她聲稱,另一宗案件是業主不符所呈的圖測,被罰款2萬令吉。還有一宗是業主濫用店屋作為員工宿舍,而遭罰款4000令吉。她表示,剩下4宗沒下判的案件中,有3宗案件上庭後,業者自行拆毀或把違章部份複原至符合條規,因此案件中止或撤消。

另1宗為法庭基於業主已繳還最高的罰款,即2萬令吉,因此也要求中止案件;但上述業主是“被釋放不代表無罪”。

“有一宗案件是業主非法興建神龕,市議會對涉及者發出罰單,但在對方自行拆除了神龕後,市議會也撤回控訴,沒施加罰款。”

符合資格可漂白員工宿舍

嚴玉梅說,巴生市議會為體恤業主,也對符合資格的屋主展開“漂白”員工宿舍計劃。而截至今年7月,市議會共接獲167宗違例宿舍投報,其中68宗向市議會提出申請規劃準證。她表示,有43宗已停止繼續宿舍用途,另有5宗則被控上法庭及51宗尚在漂白處理階段。

“市議會不是不講人情,只要業主重新提出申請,並把建築結構改整至符合條規即可。市議會通常會給予1至3個月時間,讓業主上訴求情,若業者認為時間不夠,可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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