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建在政府地下令搬遷 巴生土地局暫緩拆廟

(巴生31日訊)位於班達馬蘭的斯裡慕尼斯瓦拉瑪都拉威仁興都廟(Sri Muniswara Maduraveeran),因建設在政府保留地(工業區保留地),因此遭巴生縣土地局“盯上”,並於日前拉大隊到場欲拆除該廟時,惟最終經協議後給予廟方獲14天寬限期,廟方也決定在期限內盡全力保廟。

這間廟宇是2008年前就建設在該土地上,同時根據巴生市議會的2008年普查,於8月26日鑒定該廟已經存在,然而土地局卻在去年8月份,援引1965年國家土地法典第425(1)(a)條文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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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廟方有提出上訴,但土地局還是於本月29日拉大隊到場進行拆除廟宇的工作,但獲知此消息的雪州大臣社區關係事務官古納拉加馬上到場交涉,最終土地局決定暫緩拆除的工作。

也是聖淘沙區州議員的古納拉加說,根據希盟政府的政策,2008年前所建立的廟宇都不能隨意拆除,加上廟方向大臣及行政議員的上訴結果都未出爐,土地局不能隨意就拆除廟宇。

為此,他指出,廟方也願意配合搬遷,但前提是政府必須一視同仁,就和之前一樣為搬遷的廟宇,提供合適的地段。

他披露,目前廟方希望可以繼續留在原地,也願意繳付合理的租金。若不能以租借土地的方式,就希望政府可以提供一塊土地讓他們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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