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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大年9日訊)涉嫌“廣場放煙花險釀災”的20歲青年,隨著瓜拉姆拉縣警方開檔調查後被捕。
警區主任再迪證實,警方經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a)條文法展開調查,同時逮捕一名20歲的涉案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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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面對7年監禁或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該名青年涉嫌在今日凌晨在大年時鐘樓一帶結束營業後,燃放煙火迎接開齋節來臨,不料煙火疑是“漏風”無法高射,火花四濺,場面失控,所幸沒造成任何傷亡。
再迪今午發文告指出,警方是根據由網民上傳至“Penduduk Sungai Petani”臉書專頁,長達43秒有關公開燃燒煙花的視頻後開檔調查。
“警方至今尚未接獲任何投報,並促請民眾不要隨意作出揣測,同時不要通過任何社交平台,分享虛假的圖片或視頻,同時向警方提供可靠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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