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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爪夷文不應大如國文 馬青要求希盟交代

(吉隆坡6日訊)隨著彭亨州行政議會日前通過“強制廣告牌須附爪夷文,且爪夷文須跟國文一樣大或更加大”的條文,彭亨行政議員沈春祥即指行政議會是以8比2票通過有關議決,但馬青彭亨州團長黃子祥卻對此深感不滿,並要求希盟作出交代。

黃子祥週四發文告說,彭亨州行政議會必須跟隨傳統協商模式,即凡是立案議決事宜必須取得全體一致的認同才能通關落實,否則就應押後再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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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絕對不能以票數表決的方式通過,更何況彭亨如今是由‘昌明大馬’團結政府執政。”

《當今大馬》引述其談話指出,商家與民眾都想知道當中實情。

此外,他強調,商家民眾並未反對招牌附爪夷文的作法,而是反對招牌上的爪夷文字體須和國文一樣大小。

“因此,這並不是什麼種族或宗教課題,反而應該從聯邦憲法和國語法令的角度來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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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彭州政府的決策已貶低聯邦憲法,以及侵犯國語法令賦予國語至高無上的法定地位。”

“我們也堅持,國語地位至高無上,其他多數民族或少數民族的語言可依法兼用,但卻不能超越國語的地位,也不能與國語地位同等。”

彭行政議會通過「強制廣告牌須附爪夷文」的條文後,引來各界非議,有者更指當局不應讓爪夷文的大小與國文相同,因爪夷文不應超越國文在我國的地位。

“希盟是否收回反對變一致通過?”  黃子祥吁沈春祥梁耀雯公佈真相

針對“彭州行政議會通過招牌所附爪夷文須與國文一樣大小”一事,馬青彭亨州團長黃子祥說,希盟代表參與彭亨州行政議會以進行內部商議,是否曾認真堅持反對立場,或只是隨便提出異議,並在其他議員作出口舌反擊之後,便決定草草收回自己的立場?

“為了得知真相,我們要兩名希盟代表,即沈春祥及梁耀雯公開說明會議的來龍去脈,到底是不是涉及內部投票表決,抑或是這2名議員表態後又收回立場,最終變成‘一致通過’?”

彭亨目前是由國陣與希盟合組聯成州政府,且共有10名行政議員,其中8人來自國陣,2人來自希盟,即公正黨的沈春祥與行動黨的梁耀雯。

沈春祥週三披露,彭亨行政議會是於週二再次討論新商用廣告牌需附爪夷文的措施,結果以8比2票的票數壓倒性通過有關措施。

沈春祥也說,此措施之前已通過,但因有人提出挑戰,所以週二再次於州行政議會上討論。

根據報道,關丹縣所有新商用廣告招牌必須在國文字體上方附加與國文字更大或同大的爪夷文,而所有商家都需遵守這項規定,否則將受被對付,但此措施只涉及新招牌,而原有商業招牌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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