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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強制死刑生效 首批申請 7死囚全逃鬼門關

(布城14日訊)聯邦法院今天審理11名囚犯就死刑或無期徒刑的上訴申請,有7人的刑期被改為30年監禁,成功逃脫死刑,而其中一名因販運毒品鋃鐺入獄及已服刑24年的囚犯,獲得今日釋放。

這名獲釋囚犯是現年52歲的鄭福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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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令,以及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847號法令)先後於今年7月4日和9月12日生效後,聯邦法院聆審的首批死囚所提出的檢討申請。

另4人無期徒刑改判30年

這11宗案件的囚犯,所犯下的罪行皆與毒品有關,其中7宗是死刑案,4宗為無期徒刑案。他們所提出的檢討申請,皆獲得聯邦法院批準,以監禁30年取代死刑或無期徒刑。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三司行使847法令賦予的權力,批準7名死囚提出的檢討死刑判決的申請,而鄭福隆是聯邦法院聆審的第一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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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兩司為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莫哈末紮比丁和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哈山。

沙亞南高庭於2003年宣判被控在吉隆坡國際機場販運580.3克冰毒的鄭福隆罪名成立,處以死刑。他自1999年關押監獄至今,由於上訴庭和聯邦法院分別在2008年5月14日和2009年10月23日駁回他的上訴,因此他於過去20年一直等著排期上絞刑台。但隨著陣法法院今日的判決,在扣除假期後,他已服滿刑期,今日可以出獄。

鄭福隆的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為減刑申請提出理據,控方沒有提出異議。

除了鄭福隆案以外,其他6人分別是歐生閒(54歲,泰國籍)、莫哈末沙烈尤諾斯(52歲)、瑪瑪索比里(52歲,泰國籍)、旺莫哈末阿茲曼哈山(50歲)、旺馬祖基萬阿都拉(46歲)和納紮里米(46歲)。

2男未過50歲逃不過鞭刑

由於旺馬祖基萬阿都拉和納紮里米的年齡不超過50歲,因此他們無法逃過12下的鞭笞刑罰。

4名無期徒刑的囚犯則是加紮里卡西(53歲)、祖乃迪胡仙(52歲)、祖爾基里(48歲)和旺尤里哈米(60歲)。他們此前在獲得赦免委員會的批準下,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控方代表為總檢察署上訴及審訊組主任拿督莫哈末杜蘇基和副主任拿督尤賽尼。

此外,聯邦法院也擇定明天聆審另14宗囚犯所提出的死刑或無期徒刑檢討申請。

阿莎麗娜:判死及無期徒刑

1020囚犯可申請檢討

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今日是我國可載入史冊的一天,因為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的申請,已在聯邦法院聆審。

她今天發文告指出,總體而言,有1020名死囚和無期徒刑囚犯符合資格,可提出檢討申請。

她說,截至11月9日,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已接到978項死刑和無期徒刑的檢討申請,當中861項是死刑檢討申請,以及117項是無期徒刑檢討申請。

她提到,法院執行庭審程序時,已按照優先順序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囚犯的年齡、健康水平、囚犯的關押期限,以及其他緊急情況。

“根據847號法令的條文,所有申請必需從此法令生效日算起的90天內,向法庭提出。”

刑事罪死刑仍保留

阿莎麗娜也指出,大馬的刑事司法制度仍保留刑事罪的死刑。

“不過,死刑不再如過去般屬於強制,法律在經修正後,法官可選擇運用本身的酌量權,根據相關法律做出適當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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