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东北县一个非法设立在行人道的店面,遭槟岛市政厅拆除。 市政厅在脸书专页发文告指出,市政厅通过执照局、执法局、企业管理及通讯局于6月30日展开相关行动。 “行动是依据1979年槟岛市政厅小贩条例和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46条文展开。” 市政厅也感谢槟州水供机构及警方的在该行动中给予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