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扣留室上吊案 引導官須呈旁聽律師文件
(檳城22日訊)家具店店員謝晉利在丹絨道光警局扣留室上吊死案,週五上午驗屍官烏瑪德麗引述趙明福案例,下令除了證人口供,引導官必須在一週內把其它相關文件交給代表死者家屬的旁聽律師。
旁聽律師威瓦那韓早前曾指未獲得關係案件的任何報告,因此要求引導官提供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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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引導官曾偉恆指出,經已向上司請示過,反對在案件開審前把有關文件交給旁聽律師,但不反對在這些文件呈上庭時,讓旁聽律師在庭內查閱有關文件,以便提出問題。
威瓦那韓指出,曾擔任過多宗驗屍庭案件的旁聽律師,包括趙明福等案,首次面對引導官反對提供相關報告。
“召開驗屍庭原因是要更公正、透明化來調查,以尋找出死者的死因,在之前都不曾面對這種問題。”
他說,“死者家屬有權詢問證人,無法獲得案件的相關文件,這是對案件的一種隱瞞。”驗屍官烏瑪德麗指出,不可能有所隱瞞,更何況這些文件早已呈上庭,包括證人口供、案件調查檔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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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聆聽引導官及旁聽律師說詞後,烏瑪德麗最後引述趙明福的驗屍庭判決為例,應該持著一樣的標準,下令除了證人口供,引導官必須在一週內把其它相關文件交給旁聽律師,並將案件訂於4月5日過堂。
週五上午死者母親林玉碹、叔叔謝有福、人民之聲檳城分會協調員楊雯玲等人,一同出庭聆審。
36歲的謝晉利疑涉嫌偷竊摩多,在去年8月13日凌晨1時30分被帶回丹絨道光警局,關在扣留室內,不料他在清晨5時30分左右,以警方提供的扣留犯上衣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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