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夫妻爭兒案 DNA證實不是你兒子 林淑薇盼夫勿再干擾

(吉隆坡訊)16歲媽媽林淑薇與18歲的丈夫蘇吉祥爭兒案的DNA血液檢驗報告出爐,4個月大的蘇志健證實與蘇吉祥沒有血緣關係,並非蘇吉祥的骨肉。林淑薇希望事情能夠告一段落,讓她過回平靜的生活。

血液檢驗報告是在週四(6日)出爐,檢驗顯示,林淑薇與蘇志健是母子關係,而蘇吉祥與蘇志健並非父子關係。

Advertisement

林淑薇承認自己過去對愛情的無知,使得她陷入錯誤的感情內。她目前的意願是學好一門手藝,以便將來能在經濟上獨立,並把孩子撫養長大。

“我會汲取過去的教訓,不再重犯,而且也決定在未滿21歲之前,不會結交男朋友和進入感情生活。”

林淑薇週六(8日)在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的安排下召開記者會,出席的尚包括林淑薇母親陳美娟、阿姨陳美麗、姨丈傅福煌及行動黨雪州法律局主任林立迎。

沒要蘇吉祥當“便宜爸爸”

ADVERTISEMENT

她對DNA檢驗成績感到高興,因為這證明她之前向父親、蘇家母子、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和媒體所說的話是正確的。

她對蘇吉祥和他家人在過去一個月所發生的事表示抱歉,並希望蘇家明白她從來無意要蘇吉祥當她孩子的“便宜爸爸”。“我當初根本不想嫁給蘇吉祥,而是父親強逼我嫁入蘇家。我在婚前和婚後都曾對蘇吉祥和她母親清楚表明孩子不是蘇吉祥的,這是他們不當一回事。”

她希望在孩子的DNA測驗出爐後,蘇家能接受及不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不要再干擾她。

她說,她對事情發生後,祖父因她“家醜外揚”,公開不承認她這孫女感到遺憾,但她還是把他當祖父,並希望他們能夠站在她的立場支持及諒解她。

針對蘇家之前聲明若是證實孩子非蘇家骨肉,將會舉報林淑薇騙婚一事,郭素沁表示,林淑薇及蘇吉祥的婚姻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因根本構不成騙婚的罪名。

被指販嬰影響聲譽

淑薇姨丈要3造道歉

林淑薇的阿姨陳美麗和姨丈傅福煌促請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蘇家母子及林淑薇的父親3造,就指責他倆販嬰一事公開道歉,不然他們將採取法律訟訴起訴對方誹謗。

傅福煌說,這項指責經嚴重傷害到他們的聲譽,使到他們處處被人指點,因此3造必須對不實的指責負起責任。

他說,他們基於同情淑薇的遭遇而給於援手,不料被套上毫無根據的罪名。

另外,行動黨雪州法律局主任林立迎表示,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在明知淑薇未達18歲的法定年齡,他卻以太平局紳的身份要求她簽下協議書,是明知故犯的行為。涉及者可在刑事法典166條文下被提控,面對坐牢一年的刑罰。

他說,根據1950年契約法令(1974年修正)第11條文,簽署契約的一方必須是達到18歲的法定年齡,但林淑薇在簽署該契約時,肯定未達法定年齡,而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以太平局紳的公務員身份見證契約的簽署,已經觸犯法律。

“這名主任在事發後,影射傅福煌夫婦為販嬰幕後黑手及指責郭素沁拆散人家家庭等,都足以形成誹謗。”

蘇母:暫不便發言

蘇吉祥的母親袁秋鳳接受本報電訪時說,她已經知道DNA的檢驗結果,惟她暫時不便發言,待週一(10日)馬華公共及投訴部召開記者會時,再進一步發表她們欲採取的行動。

較早前,她聲明若證實孩子非蘇家骨肉,將會舉報林淑薇騙婚一事。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