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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友人拿行李惹禍上身 華裔女子在中國被扣30天

(吉隆坡20日訊)一名華裔女子到中國昆明旅遊,回程時好心幫朋友攜帶旅行袋,未料過海關安檢時竟被發現袋內有大量片狀藥物,而在涉嫌走私毒品罪下被當地執法人員扣留30天助查。

深感冤屈的事主雖然最終無罪獲釋,但回國後得知該名連累她的友人造謠中傷她,令她心里深感不忿,因此將會對該名友人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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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吉隆坡舊古仔路的事主林麗姍(45歲,美容師)今日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及法律顧問余家福陪同下講述親身經歷,希望為自己澄清之外,也警惕民眾勿隨意幫人攜帶行李,避免惹禍上身。

她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她是於去年12月27日到昆明旅遊,不過同行5人中只有3人是她的朋友,其中一人有拿汀頭銜的女子(50歲)更是其美容產品供應商,兩人相識了三四年,感情甚篤。

她指出,10天的旅程結束後,眾人在上個月7日淩晨2時30分準備乘搭飛機回國,但登機前該名拿汀以行李太多為由,要求她幫忙攜帶一個手提旅行袋。

“這只是朋友之間很平常的互相幫忙,我不假思索便把對方的行李袋放在我的行李箱上,沒想到在過安檢時竟被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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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安檢人員從掃描器發現行李袋內有疑是打火機的違禁品,於是攔住她作進一步檢查,未想行李袋被打開後,袋內竟有多包裝有綠色、白色、深綠色等等片狀藥物。

“我目測大概有數千個看似草藥的片狀藥物,我向安檢人員解釋,但對方把我帶到海關的房間。”

她說,等了將近4小時後,10余名公安帶著3只警犬前來,隨後被告知將會被扣留3天助查此事。

“我以為3天後便可以回國,沒想到等來的竟是‘走私毒品嫌疑’……於是我被轉送到看守所,被扣留了27天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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