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帖文被指觸犯 古拉助理謝燕娉兩度被控

(馬六甲2日訊)遭馬青報案指控在霹靂怡保發的帖文觸犯法律,民主行動黨全國副主席古拉助理謝燕娉兩度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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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民主行動黨霹靂後巴占支部主席的謝燕娉於本月1日前往馬六甲亞羅亞也法庭,在刑事法典505(b)條文(破壞公共安寧)下面控。由於馬青也在各地報案,因此她必須不同州屬被傳召錄口供。

在上述條文下被控,罪成者可判最高坐牢兩年。

近期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也因希盟理事會發文告批評國盟政府而被引用505(b)條文調查,安華同樣也在同一條文下因希盟聯署聲明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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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燕娉於去年8月26日首度面控,當時由於多次舟車勞頓導致過度勞累而在法院失足跌下梯級送院治療。去年12月8日開庭審訊時,各方等候多時不見舉報人馬青代表出席法庭,法院因此在律師陳詞後宣布撤銷控狀並退回保釋金。較後,她於本月1日再度以同樣控狀二度被控。

控方昨天在庭上要求法庭設定8000令吉保釋金,不過吳漢坤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每次都準時到法院,反而舉報的馬青在審訊時無故缺席。

最後,法庭決定把警方要求的8000令吉降低至1800令吉,讓被告保外候審,並在下個月再度過堂以待副檢察司詮釋案件的法律問題。

據早前報導,亞羅亞也馬青團長兼全國馬青組織秘書、區團秘書及財政等在去年前往警局報案,指控有網民誣衊政府在行管令罰款不公平、企圖蒙騙其他網民以達到勾起對政府和種族不滿。

另外,被告謝燕娉也非常感謝在第一或第二審訊期間給予支持和援助的愛極樂州議員郭子毅與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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