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選戰

希盟候選人可藍眼上陣 選委會:不需我們同意

(布城18日訊)選委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強調,希盟候選人可在第14屆大選中以公正黨標誌上陣,絕不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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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三發文告說,他較早前已經宣佈,任何候選人要在公正黨的旗幟下競選和採用該黨的標誌上陣,只需獲得該黨的同意即可,而無需尋求選委會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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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所要提醒的是,他們如果要在大選上陣,其政黨必須是已經註冊的政黨,且該政黨須遵守1966年社團法令進行各項活動。”

 

他指出,任何候選人若要扛其中一個政黨的旗幟上陣,那麼,他們必須先獲得該黨所發出的同意書。

 

“根據1981年選舉(選舉程序)條例11 (2) (d)條文,這封同意書必須獲得政黨的正式簽署,以表示該黨同意讓候選人使用其標誌上陣。”

 

他說,即使沒有接獲政黨的書面同意書的候選人,只要是符合競選資格,選委會也可讓他們從當局所列出的現有標誌中選一個來用。

 

“只要符合資格,候選人可以代表任何政黨上陣,只不過該政黨必須給他書面同意書。”

 

他指出,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只有黨員才能在大選中代表政黨上陣。

 

他披露,該會近期內將會發出有關使用標誌和宣傳品的指南和條例,以便惠及各造相關人士。

 

較早前,選委會也發文告駁斥某方面指他們因為“太忙”而拒絕會面,以商討在第14屆大選所使用的標誌的說法。

 

雖然選委會的文告並未說明是哪一個政黨,但希望聯盟主席敦馬哈迪日前曾指該陣線自4月10日起開始要求與選委會代表會晤,以討論採用共同標誌和郵寄選票的問題,但一直未獲得選委會的回應,希盟總秘書更收到選委會法律顧問阿茲佔回函指沒有時間而拒見的答覆。

 

選委會在文告中指出,選委會法律顧問辦公室於本月12日接獲相關代表親手交上的信函,信中建議16日早上10時與法律顧問會面及討論。

 

“無論如何,法律顧問辦公室當天已馬上回覆指他們無法在對方建議的時間裡會面,因為法律顧問需要到淡馬魯高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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