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希盟主席理事會:敦馬僭越元首職權 不宜國會票選首相

(吉隆坡27日訊)希望聯盟主席理事會認為,過渡首相敦馬哈迪僭越國家元首的職權與角色,宣佈在國會以投票方式選出首相人選是不合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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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主席理事會今日召開臨時緊急會議後發表文告指出,聯邦憲法43(2)(a)條文闡明,委任首相人選是國家元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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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過渡首相敦馬哈迪在國家元首發出諭令前,就宣佈在國會投票選首相是不合適的做法。

 

希盟主席理事會也批評,馬哈迪要求在國會中票選首相,是在挑戰國家元首的權利和權力。

 

“眾所周知,國家元首將與馬來統治者進行會議討論這個問題。因此,希盟主席理事會敦促各方在此問題上尊重國家元首的酌處權和權威。”

另外,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也在較後發佈推特,表示國家元首與馬來統治者將在明日開會商討首相人選問題,因此過渡首相聲稱要在國會以投票方式選出首相人選,是在挑戰國家元首的權利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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