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市議員:未獲批准 政府地段不可種植

系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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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未獲批准 政府地段不可種植

(檳城17日訊)72歲退休老翁在屋前的小空地種菜,隔壁鄰居向政府部門投訴其菜園引來蚊蟲,以致執法單位指示他必須還原有關空地。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雖然檳州政府鼓勵綠化、環保等概念,但在沒有批准下在政府地段種植,原則上已經是錯誤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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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說,他5年前與家人租住牛汝莪雙層排屋後,開始栽花種菜綠化家園,屋前小空間也成了他的園地,豈知此舉引起隔壁女鄰居極度不滿,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其菜園引來蚊蟲、蒼蠅、蛇鼠及蟑螂等入侵她家。

他說,東北縣土地局在2018年杪發信警告當地居民,必須停止利用政府地進行種植活動,否則將面對25萬令吉罰款後,他已停止屋外種植活動,但後來又被檳島市政廳指示必須還原家前籬笆外的小綠肺。

他說,他為此奔走多個部門,也尋求檳島市長與國州議員援助,但皆不得要領。

他聲稱去年土地局警告居民後,他已停止屋外一切種植活動,只繼續打理家園的農作,也有定時除草,希望當局網開一面。

他說,州政府不斷鼓吹市民支持綠色政策、響應城市農業計劃,為何又不合理地背道而馳?

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方先生在沒有批准下在政府地段種植,原則上已經是錯誤的示範。

她說,當局通常不會過於干涉居民的綠化活動,不過如果危害公共安全,如:霸佔公路或接到投訴,市政廳就必須採取行動。

針對老翁說當局只對付他一人,陳慧萍說,類似問題也有輕重程度之別,如果整個環境變得雜草叢生或密密麻麻,影響鄰居作息,那事主有責任清理,並還原該空地,或與鄰居溝通達致共識。

系列2

政府有權徵地發展 不滿賠額可法庭上訴

黃先生去年在檳島南部的峇東買了一間屋子,最近他被鄰居告知,已經買下的屋子會受到檳島南部填海計劃影響,可能會被政府用來興建新路通往人造島。他上網查閱檳州交通大藍圖,發現鄰居所言非虛,擔心會面對虧損。

他問包先生,如果政府要徵用他的屋子建馬路,他是否可以提出反對?如果屋子最終被徵用,政府會否作出賠償,而賠償額是如何計算?

執業律師林文明說,政府有權利徵地,但也會作出賠償。 

他說,政府在徵地前,土地局會發出一封信件要求屋主與當局商討有關徵地事宜,對於政府提出的賠償數額,屋主可提出反對的理由。

“黃先生如果對政府所提出的賠償額不服,也可到法庭上訴,屆時法官及估價師會對黃先生所申請的數額進行評估,以確保該土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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