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

巴黎奧運體操銅牌爭議 奇利斯向瑞士法院上訴

(紐約17日訊)美國選手奇利斯在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成績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推翻而失去銅牌,改由羅馬尼亞選手巴爾博蘇獲得銅牌。奇利斯的律師團隊入稟瑞士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奇利斯的律師團隊提出上訴的兩大理由,指出(CAS)的判決出現“程序上缺失”——首先是(CAS)拒絕接納美國隊在限時內為奇利斯當場上訴的影片證據,其次是(CAS)整個審判過程也不公平,裁判長加拉維曾任羅馬尼亞政府的律師,在本案有“嚴重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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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利斯曾說過會用盡一切辦法,爭回這面銅牌。美國體操協會此前已表示會繼續奇利斯為上訴:“我們對此通知極度失望,將會繼續盡一切可能途徑及上訴程序,包括向瑞士聯邦法庭上訴,以確保奇利斯能獲公平的評分、排名及獎牌。”

8月5日的巴黎奧運女子自由體操決賽,爭議點在銅牌——最初羅馬尼亞兩女將巴爾博蘇和沃尼雅同獲13.7分,美國的奇利斯得13.666分。根據賽例,同分時以執行分秤先,執行分巴爾博蘇得8分,沃尼雅得7.9分。因此巴爾博蘇得銅牌,沃尼雅第四,奇利斯第五。不過,美國隊提出上訴,指裁判未正確計算奇利斯一套動作的難度分數。經上訴後,奇利斯獲補回0.1分,得分由13.666分,提升至13.766分,名次由第五升上第三,獲得銅牌。巴爾博蘇第三變第四,當場痛哭。

巴爾博蘇及羅馬尼亞團隊向(CAS)提出上訴,指美國隊提出上訴時,已經超過提出上訴的1分鐘時限,因此奇利斯不應獲改判及提升得分。(CAS)判決確認,奇利斯提出上訴時已超過1分鐘內上訴的限時,因此判定奇利斯在女子自由體操決賽中的得分,應維持為原本所獲得的13.666分。

8月11日,國際體操聯會表示會尊重法院判決,讓巴爾博蘇提升得第三。國際奧委會宣佈重新分配女子自由體操獎牌,由羅馬尼亞的巴爾博蘇獲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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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另一轉折是,美國隊不服(CAS)判決。美國體操協會提交影片,證明教練蘭迪在1分鐘期限前13秒已經提出上訴。然而他們之後收到(CAS)通知:即使有確鑿的新證據提出,他們的規矩也不允許重新考慮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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