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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統欲索納吉家逾億現款 總檢署入稟要求撤訴

(吉隆坡15日訊)代表政府和警方的總檢察署將入稟高庭,要求撤銷巫統欲向警方索回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住家等地點搜獲的1億1670萬令吉現款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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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聯邦律師沙烈胡丁阿里說,他們也會申請暫緩一切聆審訊,直到高庭決定是否撤銷巫統所提出的訴訟,包括暫緩入稟答辯書,以及暫緩針對巫統要求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馬星提供充公物件名單一事作出回應。他指出,總檢察署主張巫統並沒有索回這筆巨款的法律地位。

巫統的代表律師哈里哈蘭受訪時說,該造會就總檢察署的申請提出反對,而高庭助理主簿官魯邁查已擇訂案件於11月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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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統於9月20日通過執行秘書拿督斯里阿都勞勿夫入稟高庭的訴狀中,把負責帶隊進行搜查的警官拿督莫哈末沙基里阿里芬、拉惹哥巴、阿馬星、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和政府被列為第一至第五答辯人。

巫統除了通過法律途徑向警方索回1億1670萬令吉現款,也要求警方和政府公開一切所充公的物品名單,並宣判警方於5月17日展開的搜查與充公行動違法。

巫統稱是大選“基金”

警方以調查一個馬來西亞發展發展公司弊案為名,搜查多個與納吉相關的住處,扣押財物至少11億令吉,包括1億1670萬令吉現款。

在訴狀中,巫統聲稱該筆現款是巫統用作應付全國大選的“基金”,根據巫統的傳統,巫統主席獲賦予權力為巫統尋找與管理基金,並以巫統信託人的方式持有這些基金。

巫統聲稱,除了黨主席,沒有其他人可接觸這些基金,而剩餘的基金一般上都是由前任主席傳給下一任主席。

巫統也說,當納吉於2009年4月3日受委為首相前,布城首相官邸已建有一間用作儲存這些基金的密室;而這些基金一般上都是方便使用的現款。

巫統宣稱,為了安全起見,納吉在第14屆大選敗選後,獲得柏威年其中一家豪華公寓屋主——OBYU私人有限公司的同意,把這些基金搬移到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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