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工程師控8收賄罪 不認罪 1.5萬保外

(芙蓉6日訊)前馬來西亞鐵道公司(KTMB)土木工程師莫哈末阿敏(36歲),涉嫌於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期間,收賄逾7萬令吉,今日在芙蓉地庭面對8項控狀。

被告在庭上否認有罪,獲法官准以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此案擇定於10月16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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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阿敏今日面對8項控狀,他被控於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1月28日期間,即任職馬來西亞鐵道公司管理項目工程師時,在聯昌銀行(CIMB)汝來分行,通過妹夫阿茲茲的戶頭收取了來自阿米扎的匯款,涉及款項達2萬令吉。

另外,在2016年3月7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間,莫哈末阿敏被控6次收取來自Intellegent Essence私人有限公司的賄賂款項,涉及款額達5萬2200令吉,而這些款項也都是在聯昌銀行汝來分行,通過其妹夫阿茲茲的戶頭收取。

莫哈末阿敏被指受誘收取這些賄賂款項,以便作為管理工程師的他不會因安全因素,在涉及3個項目的工地,發出臨時停工令。

這些工程項目有阿都拉胡貢(Abdullah Hukum)輕快鐵站、三層車站的建設及加影新城(Kajang 2)綜合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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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莫哈末阿敏被指牴觸了2009年反貪會法令16(a)(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罰款1萬令吉,或不少於受賄價值的5倍,視何者為高。

反貪會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以2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但被告的代表律師沙希達以被告在2019年遭馬來西亞鐵道公司辭退後,僅以售賣叻沙維持生活,而妻子只是某銀行書記,近期又遇疫情打擊,希望法官看在他必須撫養分別為5歲和7歲的孩子份上,降低保釋金。

為此,法官馬蒂哈最終准許莫哈末阿敏繳付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並擇定10月16日續審案件。

莫哈末阿敏昨日在吉隆坡法庭也因涉嫌收賄而面對2項控狀,最終以6000令吉、1名擔保人及交出護照於法庭保管,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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