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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涉水污致雪隆制水 端依布拉欣:下周提控肇事者

(八打靈再也5日訊)環境部長拿督端依布拉欣指出,導致雪隆地區逾百萬戶制水的肇事者,將在下周被提控。
他今日發表文告說,該部將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127法令)及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655法令)提控涉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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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環境局、雪州水務管理局(LUAS),以及聯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執法機構已經採取相關的執法行動。”
涉嫌排出污水污染河流導致雪隆地區大制水的4名工廠經理,即日起遭延長扣留6天至9月10日,以協助警方調查。這四人為兄弟關系。
此外,端依布拉欣也承諾,該部將修訂現有法律,包括655法令、127法令及2006年國家水務委員會法令(654 法令),以加重刑罰對付肇事者。
根據654法令,肇事公司一旦罪成,被判監禁10年、鞭刑或罰款50萬令吉,或三者兼施。至於污染水源以致他人身亡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監禁20年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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