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工人高處墜死 建築公司判罰4萬

(新山23日訊)一名建築工人在工作時從9樓高處墜死,有關建築公司被控抵觸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15(1)條文,昨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時,有關業者表示認罪,被判罰款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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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職業安全與衛生局(JKKP)發表文告指出,Jia Qi建築有限公司作為僱主因為沒有準備高空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導致一名建築工人於今年6月1日在9樓進行外牆抹灰工作時,從高處墜下死亡。

調查顯示,僱主沒有提供安全吊帶(Life line)或固定點(Anchor)的系統給在高處工作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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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審法官為旺莫哈末諾裡山,主控官為柔佛州職業安全與衛生局官員凱魯阿敏,調查官為柔佛州職業安全與衛生局官員諾莎蒂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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