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拉家屬指控迫使流亡案 納吉夫婦成功撤訟

(布城25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婦等8造的上訴,撤銷“蒙古女郎命案”關鍵證人,即已故私家偵探峇拉家屬起訴納吉夫婦等人迫使峇拉一家在2008年流亡印度近5年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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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聆聽各造代表律師的陳詞後,以拿督東姑邁蒙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基於峇拉家屬已逾期入稟訴訟,並曾於2014年針對相同事件入稟高庭而違反了“既判案”(res judicata)法律原則,因此批准納吉等人所提出的上訴,撤銷整起訴訟。

在“既判案”的法律原則下,起訴人不能把任何已由合法管轄權法庭所判決的事項,就同一課題或案情再次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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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判時,法官東姑邁蒙指上訴庭無法接受峇拉家屬為何不能盡早入稟訴訟的說詞。

逾期入稟訴訟

法官說,上訴庭認為,峇拉家屬於2014年入稟訴訟被撤銷後,繼續在2017年針對相同的案情、相同的答辯人(納吉夫婦等人)喊告,等同於在濫用司法程序。

這已是峇拉家屬面對第二次被撤銷訴訟的命運,他們曾於2014年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納吉夫婦等9造,而高庭當時以峇拉的遺孀珊達密及3名孩子皆沒有法律地位提出訴訟,因此撤銷他們所入稟的訴訟。

當峇拉家屬於2017年再度引用其他條例入稟訴訟時,雖然納吉夫婦等人曾向高庭提出撤銷訴訟的申請,但納吉夫婦等人的申請於今年1月30日被高庭法官拿督邱秀勤駁回。

不過,上訴庭今日卻推翻高庭裁決,並諭令峇拉家屬支付3萬2000令吉堂費。

峇拉家屬的代表律師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休庭後受訪時說,他們會針對上訴庭今日的裁決,入稟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已故峇拉曾受僱於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薩巴京達,作為禁止蒙古女郎阿旦都雅會見阿都拉薩及保護其女兒的私家偵探。

他曾於2008年7月3日立下第一份法定宣誓書,揭露10項對納吉的指控而引起全國震撼,可是,數小時後,他卻撤回宣誓書,改以第二份截然不同的宣誓書代替,較後舉家搬離大馬,不知所終。

他過後突然回國,但不幸於2013年3月15日在萬撓住家心臟病發,並在送往雙溪毛糯醫院急救途中喪命,得年53歲。

2017年8月1日,峇拉的遺孀珊達密和3名孩子二度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納吉和羅斯瑪、納吉胞弟拿督佐哈里拉薩、拿督斯里納西爾、資深律師丹斯里希西爾阿伯拉罕及其兒子蘇尼爾、宣誓官再納阿比丁、地毯商人迪巴和律師阿魯納巴蘭列為第一至第九答辯人。

不過,地毯商人迪巴沒有申請撤銷訴訟,並揚言會在高庭的聆訊期間,坦白交代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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