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8日訊)一名華裔青年屢勸不聽,2週內連續2次違反行動管制令,今日被法庭宣判入獄2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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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被告洪國明(譯音)家居甘榜炳隆,是一名石膏工友。
他被控予本月25日早上11時45分,駕駛摩多由住家前往保閣亞三的安全路,抵觸2020年防范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7(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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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對控狀承認有罪,被推事阿麗巴宣判入獄2週。
早較前,被告在本月8日,也因為在沒有理由情況下外出,首度抵觸管制令,被判罰款1000令吉。
當阿麗巴詢問被告為何被罰款后仍堅持外出,被告聲稱當時是為了帶孩子到醫院看醫生,但當推事問他為何沒有向警方說明,及出示醫藥單據時,被告卻無法回答。
另一方面,被告也面對另一項控狀,指他在同時間、同地點,因沒有攜帶大馬卡,抵触1990年國民登記局法令25(1)(n)條文。
他對控狀俯首認罪,被判罰款2000令吉或入獄2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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