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屋外空地建停車位 逾20屋主接警告信

(加影6日訊)蕉賴首都鎮及無拉港陳明再也花園超過20多名屋主,將屋外空地佔為己用,私建“停車位”,加影市議會執法組已向這些屋主發出警告信,限令在30天內自行拆除,否則執法組將採取行動。

加影市議會至今接獲很多民眾投訴屋主霸佔公共地方,將它變成私人停車位,因此要求市議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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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30天內拆除

由於這些屋主涉及違建“停車位”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a)條文,他們在上個月中旬已接到市議會執法組警告信,限令在30天內自行拆除。

據觀察,一般涉及違建私人停車位的屋主,是在屋前的空地搭建棚架,他們遲遲不見市議會展開取締,以為相安無事。

不過,當市議一旦接到投訴後,執法組是會根據條例辦事,因此屋主可在上述條例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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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多名接到警告信的屋主,不滿私建“停車位”十多二十年沒有被檢舉,突然間被要求拆除而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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