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工作被加租 電眼監視如廁次數 大馬女子獅城租屋惡夢

(吉隆坡21日訊)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女子遇上惡劣房東夫婦,後者經常借故挑剔房客生活瑣事,除了居家作業需要每星期額外加租新幣30元(約92令吉),房東還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監視房客如廁次數,甚至還記錄下女子上廁所、洗澡、洗衣的用水量以伺機漲租金。
女子還被施壓必須待在房內不得出門,踏出房門就會被冷嘲熱諷,猶如精神虐待般的日子讓她心理崩潰,至今回想仍會難過落淚。
受害者的妹妹黃鳳瑩(29歲)昨天在臉書專頁“走,新加坡”撰文,分享其姐姐(38歲,會計師)遇惡房東的經歷,種種壓榨房客的誇張行徑,引起網友們的關注及熱議。
黃鳳瑩告訴《光明日報》,姐姐在新加坡工作已經10年,基於之前的屋主兒子要把房子賣掉,因此不得不重新尋找落腳處,而她也協助姐姐一起找房源,並於4月30日在一個網購平台找到一間位於後港10道第416座組屋的出租單位,初步與房東交涉,她便詢問對方是否可以使用廚房煮湯或粥,得到對方同意後,便把相關資料傳給姐姐,讓姐姐當晚去看房。
她指出,姐姐前去看房的時候,男房東表現的很正常,姐姐當下也有詢問若居家辦公如何收費,她願意補貼一些居家辦公時額外使用的水電費,房東表示只會徵收合理的費用,雙方隨後也簽了租房合約。
然而,姐姐在5月2日正式搬進去後,惡夢便開始,她在入住的兩個星期後就被公司要求居家作業,屋主開始抱怨每一位房客都需要居家作業,並開口要求每個星期需多付30新幣,一個月等同需多付120新幣。
“問題是其他的房間都有冷氣,只有我姐的沒有冷氣,屋主之前說過全屋的水電費大約是200新幣左右,換言之,他所謂的合理收費竟然是占水電費總額的60%費用,這真的公平嗎?”
黃鳳瑩透露,由於房東提出的不合理收費,姐姐只能向上司申請照常去上班或到她家中辦公,而且每次都會刻意延遲回家的時間,就是為了減少與男房東的衝突。
此外,她說,男房東是在簽了合約後,才告知姐姐家中安裝了閉路電視,原因是之前曾有房客因為加熱食物差點造成火災,且也規定房客之間不能多加交流,當房外有人時,就不可以走出房間,即便要上廁所也必須忍耐,面對這些無理的規定,姐姐也只能無奈接受。
但事後發現,房東竟然用閉路電視監視房客上廁所的次數,表示新加坡的水費很貴,要求姐姐不要每2、3個小時就上廁所,還諷刺姐姐上廁所那麼頻繁應該是有病,要去看醫生。
“有一次姐姐上廁所就聽到房東碎碎念‘再上廁所就起你租金’;還有一次是姐姐聽見房外沒人,便想到廚房倒杯水喝,結果卻被房東說‘你看這人,就是不能好好待在房間,真噁心’。” 接連不斷的言語霸凌讓女事主精神飽受折磨。
記錄用水量伺機漲租
黃鳳瑩說,雙方的爆發點是在6月18日,房東夫妻突然敲門要找姐姐對質,把姐姐叫去廚房指責她衣服太多及每3個小時上廁所很浪費水電,盡管合約上已注明姐姐一週可以使用洗衣機2次,但房東夫妻仍你一言我一語炮轟,還拿出一張紙列下上廁所沖水一次花費的水量以及洗衣服一次的水量,表示要漲租金。
“姐姐不想糾纏,就回應一切照著合約走,但房東仍舊不依不饒,隨即翻臉要求姐姐立刻搬出去,說屋子是他的,他要讓她滾就滾;姐姐躲進房間不想爭論,對方就去報警。”
當天警察上門了解情況,在警察協調下,房東同意給予3天的時間讓女事主搬走,警察也表示,若搬走的當天房東沒有退還抵押金可以報警讓警方介入,再將房東控上法庭;豈料,晚上男房東再度發難,再次因為女事主洗澡的問題借題發揮。
“警察有告誡姐姐不要再與他衝突,所以她安靜不出聲,但對方卻窮追不捨,一直從廚房追到房門外,不斷用力敲門要姐姐立刻滾出去,姐姐立馬報警,並害怕得用身軀抵擋著門,躲著直到警察到來為止。”
黃鳳瑩說,警察阻止房東過激的行為,但對方一直說要把姐姐行李丟出去,更有恃無恐表示即便在法庭上官司輸了也無所謂,態度囂張,而姐姐完全被嚇壞,因此她決定第二天就來幫姐姐搬家。
未退還押底金及剩租
她提及,搬家當天,房東特意離開家里,直到搬家完畢都沒現身,即便姐姐信息要求對方退還所有款項包括押底金、1個月通知款項和剩餘未住完的6月份租金,但對方已讀不回,也不接聽電話。
隔日,對方卻反咬一口,指女事主在未經同意下帶著陌生人進去搬東西,已經違反規則,因此不肯退還款項,讓人為之氣結。
據了解,黃鳳瑩的臉書帖文至今已有超過1200人按讚,超過600次轉發分享,她表示,多名網友前來私訊她,原來他們也曾遭同一名房東的“毒手”,他們在入住該單位期間也經常被房東以各種理由刁難及借故榨取金錢。
無論如何,女事主已經前往警局報案,除了希望事情儘快解決,也提醒民眾小心遇到這名惡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