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就821“出來抗議”集會2.0 SSR向警呈通知函

(吉隆坡16日訊)人民團結秘書處(SSR)就821“出來抗議”集會2.0,在今日向警方呈交通知函。

人民團結秘書處代表發言人莫哈末阿斯拉沙拉菲及莫哈末阿沙里,於今早10時前往金馬警區總部向警方呈交通知函後向媒體指出,若丹斯里慕尤丁辭去首相一職,SSR將另行商議是否如期進行集會,並且會透過社交媒體通知更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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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曼阿菲菲(前排中)與另4名社運分子就821“出來抗議”(Keluar dan Lawan)集會2.0,於今日被警方傳召錄口供。

“SSR將按照如今的政治動蕩局勢,來做出決定是否如期的在來臨的週六(21日)進行“出來抗議”(Keluar dan Lawan)集會2.0。”

莫哈末阿斯拉沙拉菲強調,目前政府尚未兌現召開全面的國會會議以及為所有人提供延遲償還貸款措施的訴求,因此人民團結秘書處將繼續爭取有關訴求。

再傳召5名社運分子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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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警方於今日就821“出來抗議”集會2.0,再傳召5名社運分子錄口供。

5名受傳召人士分別是莎拉依迪娜、努曼阿菲菲、聶阿祖菈、西蒂諾依紮以及莎紮妮馬末。

這是繼上週五(13日)警方傳召7名社運分子包括人民團結秘書處發言人莫哈末阿斯拉沙拉菲、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秘書阿米爾、大馬人民之聲(SUARAM)執行董事塞瓦多來沙米等人錄供後,再次傳召人錄口供。

5人在5名代表律師陪同下,於今早10時左右抵達金馬警區總部錄口供,並於11時36分步出警局。

左起:莫哈末阿斯拉沙拉菲及莫哈末阿沙裡向媒體展示人民團結秘書處呈交給警方的集會通知函。

努曼阿菲菲指出,警方將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1)和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條文來調查他們,而5人皆全程配合警方調查。

“集會還沒開始就遭警方傳召令我感到非常無奈,政府應該優先的安撫民心,而不是一直要警方傳召人民來錄口供,這會使到國人感到非常不安,顯然如今的政府已是失敗的政府,沒選擇與民同在。”

他強調,政府應該召開全面國會會議,讓國會來決定領導我國的領袖,而不是透過簽署的法定宣誓書(SD)來做任何決定。

人民團結秘書處於7月31日號召發動出來抗議集會後,傳達三大訴求包括要慕尤丁辭職,上述人等隨後被傳召錄供;該秘書處於7日發文告揚言若慕尤丁不辭職,他們將號召更多人於8月21日走上街頭,呼籲所有大馬人特別是年輕一代出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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