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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賣到緬1年不放人 想回馬 先付4.2萬交通費

(吉隆坡7日訊)一名來自檳城的18歲華裔少女於去年完成大馬教育文憑(SPM)後,不聽父母言執意要和朋友到新加坡工作,多次被阻擾後選擇在新山工作,怎料不到2周卻被詐騙集團通過老鼠路,拐帶到緬甸成詐騙客服,一年後詐騙集團要求4萬2000令吉“交通費”才願放人,否則就會將她賣到更黑暗的詐騙集團。

這名人身安全備受威脅的少女,本以為只要做滿一年的詐騙客服就能被送回國,怎知一年合約雖到,詐騙集團卻再出花招,要求少女聯系父母索要1萬美金,作為將她送回國的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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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少女的父親王先生(58歲,羅里司機)和妻子王太太(42歲)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只能向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組織求助,希望能將女兒帶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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