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涉嫌殺保險代理‧被告有精神病前科送院

(柔佛‧新山)涉嫌刺殺追車理論的25歲保險代理覃志豪的嫌犯,在自首後已被控上法庭。但由於他有精神病前科,因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觀察一個月。

今日(週五,9月18日)上午,35歲的被告陳祖宋(譯音),在第一推事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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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於8月16日凌晨1時半,在新山順利花園阿比亞路後巷致死覃志豪,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

被告代表律師彭功成在庭上說,被告有過多次到淡杯精神病院看病的記錄。

因此,副檢察司阿米拉要求律師出示證據。

阿米拉滿意律師所提呈的證據後,便向推事拉西達要求將被告送入精神病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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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准被告送入精神病院觀察一個月,並將案件訂於10月19日過堂。

被告代表律師說,被告是在上週五向警方自首,並不是被逮捕。

初步案情顯示,死者和被告在靠近新山大豐花園地不佬路段發生小車禍,雙方在追逐一段路程後,停在事發地點理論,但卻發生命案。

死者來自烏魯地南,而他的另一名友人也在事件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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