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腳29日訊)華裔小販今日被控虐狗認罪,被判坐牢1天兼罰款1萬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以6個月牢獄取代。
被告陳志強(譯音,46歲)今早在大山腳法庭被控。獸醫局主控官羅茲曼在宣讀控狀時指出,被告於去年11月21日凌晨12時06分,在中英園麗園使用一條182公分長的鐵鏈,再以摩多在路面上拖拉1只褐色的母狗,導致有關母狗遭受痛楚,觸犯1953年動物法令第44(1)(d)條文,即惡作劇或不合理情況下做出或省略任何舉動,造成動物承受非必要疼痛或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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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將面對不少於5萬令吉或監禁1年,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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