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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子刮花6車 旅巴司機控6罪監6年

(浮羅交怡13日訊)42歲旅巴司機蓄意刮花他人轎車,面對6項蓄意破壞罪名,結果換來1萬8000令吉罰款,或72個月監禁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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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納茲里是在本月11日被押往浮羅交怡法庭面控,並俯首認罪,但無法繳付罰款,因此被送往監獄服刑。

被告是被控於本月1日凌晨,在Bayview酒店停車場用小石子蓄意刮花6輛轎車,包括Bayview酒店總經理轎車,牴觸刑事法典427(蓄意破壞)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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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每項控狀被判罰款3000令吉,或12個月監禁。

浮羅交怡警區主任莫哈末依峇說,警方過去一年每隔3、4個月,就會接到數輛轎車同步被刮花投報,包括今年初在浮羅交怡國際機場停車場,也發生5輛轎車被刮花。

他說,警方在這一年來非常關注此事,直到本月初再發生手法雷同的案件,加上電眼拍攝到嫌犯於1日凌晨5時,在停車場幹案過程,因此警方在取得確鑿證據下,將嫌犯繩之以法。

他說,嫌犯一開始不願認罪,直到警方出示電眼拍到的視頻。

嫌犯承認是隨地拾起小石子後,就在停車場內隨意刮花6輛車。

電眼拍攝到幹案過程

隨著此案水落石出,也讓早前無辜被牽扯入此案的數名巴士司機,得到了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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