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生翹家 約男子滑梯發生性行為

(台灣·高雄18日訊)台灣高雄一名小六女童與年輕男子,竟在校園的溜滑梯公然性交,男子最終被判罪成,但法官考量男子年輕氣盛,過程並未強迫女童,因此輕判他2年徒刑,可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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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經過檢警調查,女童早在就讀小學五年級時,曾經與男友偷嘗禁果後,被老師通報社會局的記錄。相隔數月後,女子已升上六年級,她因不服父母管教而離家出走,並打電話約現年22歲的張姓男子,在某小學校區見面。兩人碰面後,見四下無人,竟在校園的溜滑梯處公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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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家人事後發現,女兒翹家期間曾經與張男發生性行為,因此提告。張男坦承罪行,也清楚知道女童未滿14歲,並積極向對方父母賠償,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法官基於張姓男子“血氣方剛,難抑制情慾”,且沒有強迫女童,因此輕判他2年徒刑以及緩刑5年。

 

新聞曝光後,網民熱議法官判刑太輕,也指女童個性早熟,翹家本來就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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