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新聞見報‧老板勸少女回家

(吉隆坡)2月17日失蹤的17歲少女張桂珍,在6月14日的尋人新聞後,新山的同事和老板即刻勸她回家,並和家人聯絡。另一名18歲少女梁膆以則在新聞見報後致電哭求母親不用找她,卻不願回家。

來自雪州巴生的張桂珍於6月17日在父親張英林的陪同下前往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並聲稱本身並非失蹤而是在新山當銷售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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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在6月9日失蹤的少女梁膆以(來自蕉賴),於6月20日下午約6點在萬撓一個公共電話撥電給母親王麗蓮(53歲),膆以在電話那端一邊講一邊哭,而且還要求媽媽不用去找她,令家人擔心她的生命受威脅而無法回家。

膆以告訴媽媽,她在雲頂認識了一名男子,而且也打算在雲頂讀旅遊課程,可是後來她媽媽通過其表哥的協助,查獲膆以並沒有去修讀任何課程。家人憂心如焚,媽媽更是終日以淚洗臉。

知情者可聯絡附近的警察局,或膆以的哥哥梁譽星(016-2106677),或馬華總部(03-21615678)。

根據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記錄,最近在處理和研究各類失蹤少女的個案時,發現這些失蹤少女之所以離家出走,80%以上的原因是為了愛情,因家人反對戀情而逃家,餘者則是追求更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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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今年首6個月,總共接獲11宗失蹤少年案件,分別是9男2女,其中6名失蹤者已安全返家。不過,該部相信這些失蹤案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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