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4日讯)首相署部长(沙巴及砂拉越事务)拿督慕斯达法沙末表示,联邦政府尊重砂拉越政府入禀联邦法院的诉讼行动,以寻求厘清3项联邦法令在砂的适用性,并表明交由法庭依法裁决。
他说,既然有关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各方应尊重司法独立,让法庭依据现有法律条文及相关事实作出裁定。
“我们尊重砂政府所提出的请愿或诉讼申请。我不便进一步评论,还是交由法庭根据法律与事实来决定。”
慕斯达法沙末今日与砂联邦部门和机构主管会面交流后,在受访时如是说。
砂总理署副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茜达昨日发文告说,砂政府入禀联邦法院,以寻求裁定 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1966年石油矿业法令在砂的宪法有效性及持续适用性。
她说,这些联邦法令对砂在其大陆架海床范围内所拥有的天然资源(包括石油与天然气)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并被剥夺;有关范围是依据1954年砂拉越(边界修订)枢密院令(Sarawak (Alteration of Boundaries)Order in Council 1954)及1958年砂拉越(边界定义)枢密院令(Sarawak(Definition of Boundaries) Order in Council 1958)所延伸及界定。
MA63行动理事会会议推迟
另一方面,原定2月28日展开的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MTPMA63)会议,慕斯达法沙末说,这项会议因技术问题推迟至3月2日举行。
他解释,涉及技术问题的事项,目前正由相关技术委员会进行处理,解决后会将决策提报给行动理事会,以在合适时间和日期作出正式决定。
他说,在昌明大马政府领导下,为确保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下各项议题得以顺利落实,政府成立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并由首相亲自担任主席,第二副首相担任技术委员会主席。
“截至目前,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已讨论29项相关事项,其中13项已成功解决,9项在昌明大马政府推动下完成,另4项则在前朝政府期间落实。”
较早前,慕斯达法沙末在与砂联邦部门和机构主管会面交流时说,由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在国会推展的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执行信息平台(Dashboard MA63)第一阶段,已吸引超过6000名访客通过此平台获取有关权威信息。
他说,通过此平台,公众终于能够通过沙巴及砂拉越事务官方网站(https://bhess.jpm.gov.my/)实时查看有关契约的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