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用戶水費免GST 林峰成:其他須繳6%
(檳城訊)檳州供水機構董事林峰成行政議員指出,根據中央政府徵收消費稅項目中,家庭用戶的水費是被豁免繳付消費稅,不過,商業用戶、海輸水供商業用戶、特別商業用戶則必須支付6%消費稅。
林峰成週五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家庭用戶的水費賬單,已經被中央政府豁免繳付消費稅,因此家庭用戶本月所收到的賬單,其實並沒有被徵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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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澄清,家庭用戶本月收到的水費賬單沒有被徵收消費稅,並不是該機構自行吸納6%消費稅,而是中央政府已經豁免家庭用戶繳付消費稅。
他說,本月用戶們所收到的水費賬單都會清楚注明,是否需要被徵收消費稅,家庭用戶的賬單則會打印出“0”消費稅。
他指出,家庭用戶水費被豁免消費稅是屬於全國性,並不是唯有檳城用戶才享有這項優惠。
不過,他說,至於用戶在郵政局繳付水費賬單,依然必須支付90仙的代理費,該機構也不再了擔項代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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