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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變賊 男子錢包放枕頭下 2卡被盜刷1.8萬元

(新山5日訊)錢包放枕頭下,卻被“好心”室友分別盜刷信用卡和扣賬卡!事情發生後,這名室友當時還扮好人“安慰”受害青年。

越堤新加坡工作,為省房租與人合租房間,詎料遇上貪心室友,大馬青年錢包內的扣賬卡和信用卡在不知情下被盜刷,超初還以為是不法分子所為,沒想到最終發現盜刷者竟是事發時和他關係要好的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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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好人“安慰”受害者

事主分別在馬新兩地報案後,始知案件涉及跨境干案而難有進展,被迫承擔逾萬令吉的損失。

事主黎先生(35歲,建築管工)今日在馬青公共服務投訴局主任兼柔佛州團長邢智立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希望相關單位能關注此類現象。

被迫承擔萬元捐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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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先生在新加坡工作約一年,與3名室友同租新加坡一間房,其中2人是菲律賓籍,另一人是大馬籍。

他透露,他是去年10月搬入相關單位,去年11月,他就發現自己的新加坡提款卡分別於11月9日和10日被轉走共2550新元(約8950令吉),兩筆交易皆被轉入一個多元貨幣電子錢包Wise帳戶。

他說,起初還以為上述事件涉及詐騙成分,因此向新加坡警方報案,但經調查後,警方告訴他,上述款項是被轉入其大馬籍室友護照號碼註冊的Wise帳戶。

與此同時,黎先生的大馬信用卡也於11月16日及17日,被盜刷3次共8918令吉30仙至一觸即通電子錢包(Touch’n Go eWallet)帳戶,新加坡警方以“盜刷事件涉及大馬信用卡須經由大馬警方處理”為由無法查證,建議事主向大馬警方報案。

黎先生說,他向大馬警方報案後,卻被告知事件發生在新加坡,且須待大馬銀行調查款項的去向,因此無法進一步處理。

他續說,據他向大馬信用卡銀行及一觸即通公司查詢,對方基於國家銀行條款而拒絕透露8918令吉30仙的去向,包括收款人是誰、款項被用在何處等,因此無從追查並對盜刷者採取行動。

他透露,事後大馬銀行僅提供他兩種方案:一是以0%利率分期付款方式攤還卡債;二是尋求金融服務申訴專員署(OFS)協助調查,但在等待調查結果期間,若不還清卡債依然會被徵收利率。

銀行追討款額 對受害者不公平

黎先生與涉嫌盜刷的大馬籍室友原本關係友好,他以為自己墜詐騙案時,對方還安慰他!

他形容,前室友是一名年約28至29歲的華裔青年,來自新山,早前是在新加坡餐廳工作。

他坦言,他之前為了省錢,才選擇租下容納4名房客的屋子,而他平時會把錢包放在枕頭底下,但還是防不勝防。

他無奈說,如今銀行繼續向他追討被盜刷的8900令吉,但通融他以零利息分期付款方式償還,但他認為這對受害者並不公平。

黎先生說,他已於12月1日搬離原本租住的房間,而在這之前,他與這名大馬籍室友的關係友好,兩人經常下班後聊天至深夜,對方不曾向他借錢,他也不曾借出信用卡和提款卡。

“在得知調查結果前,他甚至還‘安慰’我,說自己也曾遭遇過,還說這類詐騙陷阱很普遍,即便是報案也沒有下文,最終還是必須吞下債務。”

他說,得知調查結果後,新加坡警方指這名大馬籍室友已返回馬來西亞,因此無法跨境採取行動,他也曾嘗試聯絡該名室友,但始終無法聯絡上。

刑智立:馬新應設跨境專案小組

邢智立指出,大馬每天有30萬人出入境到新加坡,相信類似事件已相當常見,馬新兩國警方應成立跨境專案小組,專門對付鑽法律漏洞的跨境犯罪行為。

他呼籲國家銀行在設定條款方面,應協助帳戶持有者對付盜用款項的第三方。

他說,事主黎先生的遭遇已非個案,他數天前也接獲信用卡遭盜刷在電商購物平台上的案例,當受害者向銀行要求揭露盜用者的身份時,卻被告知這麼做會違反國家銀行的條款。

“如果警方無法第一時間查獲盜用者身份,銀行又無法揭露收款人的身份證資訊,那麼這類案件就會不了了之,這對受害者來說非常不公平。”

他指出,根據銀行的條款,信用卡即便是被盜刷,持有人都必須馬上還錢,否則會被徵收利率。

“無辜被盜刷的信用卡持有人,若是手上沒有相關數額的現金,那該怎麼辦?”

邢智立指出,柔佛州馬青團正收集各種跨境犯罪案例,包括大耳窿騷擾案件的首腦在新加坡、跑腿卻在大馬,導致警方一直無法結案,只因當中涉及跨境和辦案限制問題。

他呼籲民眾能向該團提供案例詳情,該團將在近期內整合併交給柔佛州總警長,要求警方證實相關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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