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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進駐政府部門 JAKIM:1980年初就有了

(八打靈再也2日訊)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聲稱,自1980年代初以來,該局的伊斯蘭事務官員就被安排到各政府部門,以落實道德價值觀。

該局發表文告表示,此政策後來被稱為“伊斯蘭價值觀融入公共服務”政策(1985年)和“伊斯蘭工作價值觀”政策(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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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政府在2001年發布有關舉辦伊斯蘭價值觀在公共服務中應用講座指南的通函,為推動此政策,政府在2007年引入文明伊斯蘭(Islam Hadhari)的概念,並將JAKIM官員派往所有部門、機構和州級服務機構。

依據大馬伊斯蘭發展局8月7日發布的文告,有關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委任大馬伊斯蘭發展局官員到政府機構任職,是前朝政府從未做過的說法完全不正確。

文告聲稱,自1982年起,大馬伊斯蘭發展局便開始在倫敦和印度派駐官員,接下來是農業局、監獄局、社會福利局、內政部和國家安全理事會等多個政府機構。

“政府始終根據聯邦憲法第3條文,承認伊斯蘭為聯邦宗教,致力於維護和保護伊斯蘭教的尊嚴和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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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伊斯蘭發展局文告表示,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355法令)的修正工作自2004年便已開始,並在2022年8月26日提呈至內閣會議上討論。然而,由於第15屆全國大選後政權更替,修正案未能在國會進行討論。

文告說,政府仍在努力修正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以增強伊斯蘭法庭的刑事管轄權。有關修正旨在進一步提升伊斯蘭法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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