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貪污監14天罰2萬‧戴面罩鴨嘴帽避鏡頭

(柔佛‧新山1日訊)55歲柔佛王室花園署行政助理貪污300令吉,以協助他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坐牢14天和罰款2萬令吉。

新山法庭早前已審結這起案件,法官瑪蒂哈週三對三蘇丁的罪行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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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蘇丁在妻子陪同下出庭,他在法官宣判後,相信是為了避開攝記鏡頭,所以戴上面罩和鴨嘴帽步離法庭。

第一項控狀指他於2008年10月28日下午1時45分,在柔佛王室花園署位於新山哥達美拉路辦事處向拉惹莫哈末(26歲)索討300令吉賄金,作為協助對方向人民銀行申請貸款的代價,觸犯1997年反貪污委員會第10(a)(b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6條文下被懲判。

助向銀行申請貸款

在此罪名下,法官宣判他須坐牢14天和罰款1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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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控狀指他於2008年11月10日下午1時15分,在新山士都蘭柏特里路一家餐館收取拉惹莫哈末300令吉賄金,作為協助對方向人民銀行申請貸款的代價,觸犯1997年反貪污委員會第1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6條文下被懲判。

在此罪名下,法官判他與第一項罪名同樣的懲處。

法官也諭令他的兩項罪名同時執行,即只須坐牢14天和罰款2萬令吉。

這起案件由柔佛州反貪污委員會主控官莫哈末費查爾主控,被告則委任律師凱魯阿茲華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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