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夫妻瑞典控虐兒‧兒歉意字條呈堂‧討厭做家務怨恨父母

(瑞典.斯德哥爾摩19日訊)大馬駐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旅遊局辦事處主任阿茲朱及妻子莎瓦蒂被控“嚴重侵犯兒童尊嚴及人身安全”一案,兩人的辯護律師將12歲兒子阿瑪的字條呈堂,並稱阿瑪是個喜歡引起注意的孩子,有誇大其辭的傾向。

本案週三進行首日審訊,辯護律師之一的克里斯托弗在庭上念出阿瑪充滿歉意的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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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對不起,那是我一時的憤怒而造成的。我一直都很愛你。”

克里斯托弗說,這張字條是在阿茲朱的住家尋獲,而控方企圖隱瞞這張字條的存在,並且拒絕將字條列為本案證據之一。

他說,阿瑪討厭幫忙料理家務等,因此開始怨恨父母,“我們發現阿瑪是個喜歡引起他人注意的孩子,因此他傾向把事件誇大。”

克里斯托弗也出示阿瑪和同學的網絡交談對話,內容證實阿瑪對於父母存有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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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安娜阿尼爾說,控方沒蓄意匿藏阿瑪的字條,控方認為那是家人間的私密談話,且為了確保案件在透明及公平下進行,她特意引領辯方找到那張字條。

這起案件的法官為馬迪雅斯法官。兩名被告面露疲憊的在辯護律師陪同下抵達法庭。

案件全程以瑞典語進行,阿茲朱及妻子莎瓦蒂個別戴上耳機聆聽審訊翻譯內容。

阿茲朱及莎瓦蒂涉嫌從2010年9月15日至2013年12月7日之間,在位於瑞典的住家內毆打孩子。他們被控抵觸瑞典刑事法典第4A條文第4章節的違反自由和和平法令,一旦罪成,可面對半年至6年的刑罰。

本案將會一連10天進行審訊至3月10日。(CKL)

主控官出示藤條引嘩然

主控官安娜阿尼爾在庭上出示藤條,並解釋在大馬這是父母或教師用來教訓孩子的工具,在庭內引起嘩然。

另外,本案第一證人幼子阿禮夫以“奇怪”二字形容對父母親的感覺。

控方在審訊中播放一段長達136分鐘女警與阿禮夫的訪談片段。

現年8歲的阿禮夫在短片中顯得害羞,面對女警不斷提相同問題時出現疑惑表情,常以“很難解釋”來回答。

當女警詢問阿禮夫對父母的感覺時,他以“奇怪”作為回應。阿禮夫也說,父親曾經捏他的手臂,媽媽則會用藤條打他。

阿禮夫及哥哥阿瑪的代表律師約翰受到記者詢問時表示,兩兄弟因為年紀太小,不適合出庭供證。

據了解,他將協助受害人索取約2萬5000至4萬5000令吉的心理及生理賠償金。

莎瓦蒂代表律師克里斯托弗斥責該短片的問題是“引導性問題”。

“短片中的女警不斷重複提相同的問題,直到獲得她想要得到的答案為止。”

“不應該問孩子引導性的問題,我相信這樣的問題若在法庭內提問,它一定不被允許也不被法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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