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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再也商業執照強制條件 申請者須委垃圾承包商

(安邦26日訊)為解決商業區垃圾未妥善處理的問題,安邦再也市議會明年起規定民眾在申請新的商業執照時,必須先委任垃圾承包商,並出示委任證明,才能申請執照。
安邦再也市議員陳瑞雯指出,根據市議會2007年垃圾收集、丟棄及處理地方法令第12條,除了一般垃圾,所有工業或商業區的垃圾,必須由業者自行置放在市議會所規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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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續說,在申請商業執照的條件中,已列明該項規定,即所有工業及商業區的業者務必自行準備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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