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0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起诉一案,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安华提出的临时申请,允许暂缓原定于6月16起进行的聆审。
以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聆听了安华的代表律师和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另二司为拿督阿末法依鲁兹、拿督法依莎。
苏邦莲在裁决中指出,三司经过充分考量,认为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44条文,三司有权发出临时庭令,以维护上诉人(安华)提出的暂缓申请的完整性,直至该申请(暂缓聆审的全面申请)有了裁决。
她说,因此,三司发出临时庭令,以暂缓高庭的聆审。
由于距离6月16日聆审这段时间太短,不足以让各造提交各自的宣誓书,因此法庭择定在今日审理安华提出的临时申请,以定夺是否暂缓6月16日起进行的聆审。
上诉庭此前已择定7月21日,审理安华提出的暂缓聆审全面申请。
较早前,安华的代表律师黄得为在陈词中表示,他获得指示,准备向法庭提交一份涵盖本案聆审期间(6月16至25日)安华行程表副本。
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对此表示反对。
没必要提呈首相行程表
三司在经过商议后,裁定没必要提呈首相的行程表。
“我们依法采信首相的繁忙程度,并认定他(安华)行程满档。”
黄得为:若首相职责受损无法弥补
黄得为陈词时指出,这本质上是一个求取金钱赔偿的诉讼。
他说,答辩人(莫哈末尤索夫)也寻求某种声明性的判决,但实际上,最终所追求的实际救济是金钱赔偿。
“这包括了他们(莫哈末尤索夫代表律师)提出的,答辩人接受心理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他指出,这些都可以在未来若审讯继续进行时(若莫哈末尤索夫胜诉),通过金钱赔偿来补偿。
黄得为表示,但反过来说,首相职责和职位所受的损害却无法被赔偿。
“如果聆审(在6月16日起)进行(若届时安华胜诉),这种损害是无法修复或弥补的。”

莫哈末拉菲克:
一年前定庭审日 首相无豁免权
莫哈末拉菲克陈词时指出,6月16日的聆审日期,是在1年前就已经确定的。
他说,相关日期是在2024年6月6日发出的,也就是说,无论如何,上诉人在1年前就已经明确知道自己必须出庭。
他引述判例指出,即便是在任的法官也不能在这方面享有豁免权。
在6月4日,高庭法官罗兹玛瓦驳回安华的申请,不批准将案件中涉及重要的宪法问题交由联邦法院定夺。
她也驳回暂缓聆审的申请,因此,莫哈末尤索夫起诉安华对他犯下不当性行为一案,将在6月16日起进行聆审。同时,罗兹玛瓦也谕令安华支付2万令吉予莫哈末尤索夫。
在高庭作出判决后,安华也在同一天,针对高庭的判决,透过代表律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在6月6日的案件管理中,上诉庭择定今日审理安华提出的临时申请,以定夺是否暂缓6月16日起进行的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