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男遭同鄉綁架勒索 5男女今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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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17日訊)4名孟加拉男女夥同1名本地女子,涉嫌於上個月綁架1名孟加拉同鄉,5人今早被帶往加影法庭面控,一旦罪成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
據網媒Malaysia Gazette報道,5名被告分別是孟籍男子萊漢(28歲)、佐森(32歲)、法里達仄亞(27歲)、孟籍女子努斯拉(26歲)及印裔女子米亞索拉夫(33歲),他們分別被警方以兩輛警察客貨車載至法庭。
根據控狀,5人為獲得100萬塔卡(5萬令吉)贖金,而綁架一名39歲孟加拉男子。
被告被控於8月27日晚上8時30分,在烏魯冷岳的達邁美華路一間便利店前綁走肉票,行為抵觸1961年綁架法令3(1)條文,並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即使逃過死刑,被告也可被鞭笞。
通譯員在推事沙魯沙茲里前以國語唸完控狀後,3名男被告及印裔女被告點頭表示明白,唯有努斯拉不明白,最終通譯員以英語念出控狀,她才點頭表示明白。
此案的主控官為努魯胡斯納安然副檢察司,2名被告莫哈末萊漢及佐森的辯護律師為陳振益(Tan Cheng Yee 譯音),其餘3名被告則沒有代表律師。
這起案件的查案官為加影警區總部的蘇雷斯警長;推事並未記錄到5人認罪與否,案件定於10月7日過堂。
根據資料,警方於本月2日凌晨12時05分接獲肉票孟加拉籍僱主投報,指肉票自8月27日失蹤,其身在孟加拉的妻子申訴丈夫被人綁架,綁匪要求支付贖金100萬塔卡,豈料當肉票妻子按指示付贖金後,綁匪再開口索要同價贖金。
肉票妻子隨即聯系報案者求助,而警方在接到投報後24小時內,到加影逮捕3名孟籍男子,隨後救出被禁錮在加影工藝城某民宅的肉票,同時再逮捕一名孟籍男子的本地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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