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嫌犯扣押期間去世 政府警察須賠19.7萬

(檳城20日訊)檳城高庭今日諭令聯邦政府和大馬皇家警察,賠償19萬7600令吉給在2019年被警方扣押時去世的莫哈末再迪(29歲)的家屬。

法官拿督P阿諾在判決時,指當中的5萬令吉屬堂費、5萬7600令吉是賠償金、3萬令吉作為痛苦和折磨的賠償金、5萬令吉的加重損害賠償金、3000令吉的治喪費、5000令吉作為獲取遺產管理證的費用,以及2000作為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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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再迪的母親法蒂拉(56歲)是於2022年起訴大馬政府、警方等單位,指兒子在被扣押期間,因警方的疏忽導致兒子死於威北警局。

P阿諾說,在莫哈末再迪死亡事件發生期間,確認答辯方存在疏忽,例如未能持續監控閉路電視鏡頭以及值班人員失職。

莫哈末再迪當時是在刑事法典第39B條文下被調查,過後他於2019年11月20日疑上吊死在威北警局。

法蒂拉在法庭外說,盡管在這審訊兩年期間,她必須奔波於北海、檳城高庭,但今日的判決讓她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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