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6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随着国会已通过《2024年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她期盼媒体理事会除了制定原则性的作业标准,也建立一套完善且具过滤机制的投诉处理机制。
她在主持的《念念有词》节目中指出,政府在法案中仅为投诉制度提供一个大致框架,并未明订所有程序,目的就是让媒体理事会可依自身运作决定具体细节。
她说,理事会可设立筛选程序,决定是否展开深入调查;若认定投诉有理,理事会可将案件交由调查委员会处理,并要求相关当事人陈述。
张念群强调,法案之所以未将具体投诉程序列入条文,是希望由媒体理事会透过会员大会等内部机制自主制定。
她举例说,现行法律虽明文禁止泄露未成年者个资,但仍有媒体以模糊法律边界的方式操作,例如刊登已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但熟人仍可一眼辨认出当事人,这是否合理,应由理事会设标准。
“我虽为副部长,但非出身媒体专业,这些行业标准应由媒体从业者集思广益后订定。”
她也指出,媒体理事会的成立不代表本地媒体已全面获得自由,自律与他律之间应该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动态平衡。
她认为,若媒体自律机制越趋成熟与完善,将会迫使政府减少监管、放宽限制,甚至废除某些有争议的条文。
她以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为例指出,虽然业界希望该法令能随着媒体理事会成立而即刻废除,但政府内部尚有保守声音认为,理事会是否能发挥功能仍有待观察。
郭清江:媒理会难解总编压力
不应压缩媒体自由
世华媒体(马)集团总编辑拿督郭清江指出,即使媒体理事会暂时无法移除“总编头上六把刀”,也不应进一步压缩媒体自由空间。
他强调,传统媒体向来秉持新闻专业、自律与道德底线,政府应为媒体提供更开放的发展空间。
他早前在《郭总时间》专栏撰文指出,所谓“六把刀”分别为:1948年《煽动法令》、1957年《诽谤法令》、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以及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
BBK创台人卢卡斯则指出,媒体理事会法案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全民的媒体识读能力。
他表示,若公众具备高媒体素养,会主动过滤与批判不当内容,也能促使媒体自我提升,甚至吸引自媒体加入监管机制,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