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抽脂忍痛6小時‧斥醫院害她患急性壓力症

(新加坡6日訊)已婚婦女申訴,為了恢復昔日窈窕,她忍痛挨刀抽脂,豈料院方在術後疏於照料,害她在沒有止痛藥的情況下忍受6小時煎熬,還患上急性壓力症。

38歲家庭主婦黃太太指出,她生了兩個孩子後身材走樣,在丈夫支持下,她於4月11日到竹腳婦幼醫院接受腹部、手臂、大腿及臀部抽脂手術,花費逾1萬新元(約2萬4000令吉)。手術結束後,她被送往加護病房進行觀察,共住院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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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後,我被抽脂的部位都嚴重瘀青。我被送到加護病房時,一名女醫生用力抓住我的手臂,問身邊的護士發生甚麼事。醫生不是應該在我還沒進病房前就知道我動過甚麼手術嗎?怎麼可以粗暴對待我?”

她聲稱,當時她處於半麻醉狀態,但還是感到一陣劇痛,簡直比生小孩還痛。她只記得自己“啊”了一聲就暈過去。

斥護士沒給止痛藥

醒來後,她還是覺得疼痛難忍,於是不斷注射嗎啡,最後因產生不良反應而停止,她便央求護士給她口服止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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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不斷推說要等醫生批准,結果我從凌晨2時等到早上8時,才拿到市面上有售賣的普通止痛藥。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熬過來。”

她哽咽地說,這場恐怖經歷讓她性情大變,出院後情況沒有好轉,每天需服用抗抑鬱藥物和安眠藥,心理醫生診斷她患上急性壓力症(Acute Stress Disorder),需靠服藥控制病情。

“我覺得太委屈了,醫護人員怎麼可以這麼不負責任?我還因為他們的疏忽患上心理疾病,真是得不償失。”

“有護士聲稱曾給我止痛藥,是我自己拒絕,這簡直是誣賴。我們不斷向院方施壓,院方才口頭道歉,承認是護士為隱瞞過失而撒謊。”

“我們以為事情獲得解決,一心等待院方的書面交代,豈料他們幾天後又改口,堅持有提供適當醫療照護,護士也確實有給我止痛藥。”

黃太太不滿院方隱瞞實情,因此考慮採取法律行動,為自己討回公道。

她的丈夫(41歲,服務業)說︰“我請了17天假陪太太動手術,現在只能再多請4天陪她,終究得回去上班。看見她這樣,我很擔心,也很心痛。”

醫院:婦女拒服止痛藥

竹腳婦幼醫院聲稱已徹查此事,證實醫生沒有緊抓黃太太的手臂,護士也有提供止痛藥,但被黃太太拒絕。

臨床支援服務部主席王秋麗副教授解釋,醫生是出於關心,想進一步瞭解黃太太的病情,多問了幾句,絕沒有拉扯或緊抓她的手臂。

針對沒給止痛藥的指控,她指出,院方在術後為黃太太接駁“病人自控鎮痛系統”。由於她出現作嘔反應,且拒絕進食,護士遂為她注射止吐藥,並提供口服止痛藥,但被她拒絕。

她強調,黃太太的手術、術後護理及管理程序都獲得適當處理,若她和家人仍有疑問,院方將繼續與他們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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