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威省貼林冠英肖像海報 檳國陣被罰2萬5995元

(大山腳30日訊)檳州國陣早前承認非法張貼“大砲?林冠英!10年51響大炮”海報後,威省市政局今日開出2萬5995令吉的罰單,罰款額比檳島市政廳所發出的高出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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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省市政局主席拿督羅查里今日受詢時證實,該局今日寄出48張罰單給檳州國陣,每張250令吉,總額為1萬2000令吉,而清除海報費則是1萬3995令吉。

他說,市局今日是通過郵寄方式,發出上述罰單給檳州國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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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市政廳于本月23日,向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發出27張罰單,每張250令吉,總額為6750令吉,清除費用為6698令吉。因此,檳島市政廳共向檳州國陣罰款1萬3448令吉。

本月19日晚上開始,檳島及威省兩地多個地區貼滿約1萬6000張,印上檳州首長林冠英肖像的“大砲?林冠英!10年51響大炮”海報,海報下方清楚印有檳州國陣出版的字眼,鄧章耀較后也召開記者會,承認這是國陣所為。

換句話說,檳州國陣因這起貼海報事件,必須繳付高達3萬9443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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