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脚20日讯)农业地共管单位(Lot lidi)的8名地主及施工者在未经威省市政厅批准下进行土地开发,结果被提控上庭,其中一名被告认罪被判罚款3万5000令吉。
威省市长拿督峇德鲁说,市厅严禁未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所有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市政厅批准,否则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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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8名被告(6名地主、2名施工者)因违反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7(2)(a)条文而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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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脚20日讯)农业地共管单位(Lot lidi)的8名地主及施工者在未经威省市政厅批准下进行土地开发,结果被提控上庭,其中一名被告认罪被判罚款3万5000令吉。
威省市长拿督峇德鲁说,市厅严禁未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所有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市政厅批准,否则将依法严惩。
上述8名被告(6名地主、2名施工者)因违反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27(2)(a)条文而被提控上庭。